南京市民任女士前兩天碰到一件窩心事:自己開車帶老父親到江寧湯山街上吃麵條,把車停在馬路對面一家旅社的停車場。不料吃碗麵條才十幾分鐘時間,車輪卻被旅社老闆上了一把鎖。老闆說,不花50元把鎖買下就不讓走。無奈之下任女士只好掏錢。
  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11月5日上午,任女士開車帶著自己的父親到江寧湯山街上一家面館吃早餐。由於面館臨街無處泊車,任女士就將車停在馬路對面一家旅社的停車場。老爺子吃碗麵條才用了15分鐘,當任女士去取車時,卻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汽車前輪上多了一把長鎖。
  一開始,她還以為這是誰搞的惡作劇,可是找了半天四下無人,只有旅社裡人員進進出出。任女士只好詢問旅社服務人員,得知該處停車場是旅社設立的,專門提供給來店住宿的客人使用的,不允許外來的車輛停車,車也是旅社鎖的,為的就是要給亂停車人一個教訓。
  任女士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個停車場是旅社“專用”,並表態以後不會再停在這裡了,希望老闆能把鎖打開讓她走,自己也要趕時間去辦事。不料旅社老闆卻說想把車開走可以,必須付50元鎖錢。交涉無果,無奈之下,任女士只好自認倒霉,付了50元買鎖,並要求對方開具收據。旅社老闆照辦了。回到家裡,任女士氣得飯都吃不下,越想越來火,最終她決定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以“旅店超範圍經營,強行售賣車鎖”為由對這家旅社的做法進行投訴。
  江寧區消費者協會湯山分會接到“12345”工單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經查,這家旅社的老闆王某是從事住宿服務的個體工商戶,為了吸引更多的旅客住宿,王某在旅社東邊開闢了10多個車位,為提醒其他不住宿的無關人員占據有限的車位,王某還在店門口的牆上張貼了“告示牌”,提醒路過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泊車,並註明“否則後果自負”。
  消協認為,任女士沒註意牆上的告示牌,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過錯。但是,旅社在任女士停車前也沒有採取任何方式來阻止任女士的車子進入停車場。更關鍵的是,事後旅社更不能以此為由鎖車並強行售賣車鎖,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構成強買強賣的違法行為。目前,經過消協工作人員的批評教育,旅社方面也認識到自己的做法確實不妥,同意退還任女士的50元車鎖錢。   (原標題:店門口“圈”出自用車位 一私家車誤停竟被上鎖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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